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(WHO)對年齡劃分標準作出了新的規定 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---WHO,經過對全球人體素質和平均壽命進行測定,對年齡劃分標準作出了新的規定,該規定將人的一生分為五個年齡段。
新年齡分類New Age Group:
0至17歲為未成年人
18歲至65歲為青年人,
66歲至79歲為中年人,
80歲至99歲為老年人,
100歲以上為長壽老人。
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(WHO)之源起
1945 年4月25日 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,因應第二次大戰的重大傷亡並解決戰後的國際公共衛生問題,加上考量到未來可能出現的生化戰爭,當時的中華民國與巴西 代表主張應於近期召開一項國際衛生會議,在聯合國的架構下建立一個新的國際衛生組織,這項提議獲得與會各國代表的贊同。
為籌備國際衛生會議所成立的「技術籌備委員會(Technical Preparatory Committee)」於 1946年3月18日在巴黎舉行首次會議。同年6月19日至7月22日,國際衛生會議在紐約順利召開,聯合國五十一個創始會員國派代表團、十三個非會員國 派觀察員與會,會中通過世界衛生組織憲章,並決定在憲章生效、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成立前,指定十八國組成「過渡時期委員會(Interim Commission)」〈臨時委員會〉,負起包括有籌備工作和建立世衛組織、持續先前組織的功能、必要時解決緊急之衛生問題。
1948年4月7日,WHO憲章獲得聯合國過半數會員國政府(二十六 個)批准生效,世界衛生組織正式誕生,4月7日也因此被訂為「世界衛生日(World Health Day)」。在籌組WHO的臨時委員會期間,對於這個未來的衛生合作組織,各國都有不同的意見,例如在名稱上,由於WHO是聯合國轄下的一個組織,所以有 些國家代表主張應稱為「聯合國衛生組織」(Unite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)或「聯合國的世界衛生組織」(World Health Nations of the United Nations),但由於考慮到WHO的成立宗旨在於促進普世人類的健康水準,況且當時還有許多國家尚未加入聯合國,在多數與會者都希望那些尚未加入聯合 國的國家也能加入WHO之情況下,如果過份強調聯合國的名稱,反而會使許多國家不能或不想加入。
1948年的4月7日,《世界衛生組織憲章》獲得聯合國的批准,WHO正式成立,為了紀念此一時刻,WHO將每年的四月七日訂為「世界衛生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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